近日,有媒体接到吉林省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宝泉村村民反映,宝泉村小学将大部分操场承包给个人种植玉米,学生们只能在变成苞米地的操场旁边玩耍。记者前往采访核实,发现该镇多所小学均不同程度存在占用操场种庄稼情况(据6月19日《东亚经贸新闻》)。
据报道,操场改农田,只因学生少且缺钱。校长们是一脸的无奈:为了给老师购买粉笔、纸、笔等必备的教学用品,学校不得已将操场开垦出来,承包给个人种玉米,每年换取1000多元的操场出租费。这恐怕只是如今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紧张的问题的一个缩影。但是这种采用承包款补充教学经费的做法,无论如何是不足取的。
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今天,这种操场变农田的情况如不是出在学校,真是一件令人欣慰的消息。然而对于一个学校来说,操场是进行室外教学活动和供学生进行身体锻炼的重要场所。毫无疑问,作为基础教学设施,学校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改变其使用用途,或利用教育设施获取经济利益。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6所小学随意占用学校操场种苞米搞承包经营,严重背离学校教育宗旨和教育设施使用用途,是教育法坚决不允许的。学校操场的使用用途是明确的,它是进行室外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更是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主要场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对于中小学生学生的体质锻炼越来越重视。今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央7号文件——《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5月31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通知,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而这里的小学校已经把操场改为农田了,连学生最基本的活动场所都保障不了,还谈什么跳集体舞啊,真不知学生的课间操该如何落实?
这条消息,不禁使笔者联想起女儿一次到一个偏僻的农村小学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回来时写的感想:那里的人们生活还很贫穷,学校的教室都是危房,透风漏雨,学生们没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也没有像样的玩具,令人心酸。但他们却拥有一个很大的操场,下课钟声一响,大家便像燕子般地冲向操场,尽情地嬉戏玩耍,欢畅地放飞着童年的美梦,他们也是幸福的。然而就在今天,对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6所小学的孩子们来说,操场也成为奢侈之物了,他们放飞童年梦想的场地已经被剥夺了。
常听到一些领导同志讲“穷啥不能穷教育,苦谁不能苦孩子。”好端端的操场,竟变成了玉米地,难道当地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就不知情吗?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对于这些学校经费紧张的现状,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为什么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看来,操场变农田,恐怕与相关部门的领导头脑里长“草”有关,调查处理教育主管部门的失察失职,比调查处理学校私自承包操场变农田更重要。问题出在下边,病根还在上头。解决操场变农田的问题,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