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开学,全国所有中小学生每天都必须要跳校园集体舞,其中男女生手拉手共跳的华尔兹将成为高中生的指定舞蹈。媒体的记者2日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教育部组织创编的《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6月3日《京华时报》)
报道说,这7套校园集体舞,是教育部组织专家花了两年时间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而创编的,具有鲜明的教育性、科学性和群体参与性,富有时代特点和青春气息,适合城市和农村的广大中小学生。很明显,这个举措倾注了国家领导人对全国学生的关怀关爱之情。此举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培养学生审美情趣,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当然,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这“校园集体舞”要让学生跳起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所以他们的成长无时无刻不被领导牵挂,所以此前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国青少年的成长保驾护航,而且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效。可是,只要我们稍微冷静下来思考,就不难发现,这样的成效,绝大部分来自于城区,在许多的边远乡村地带,仍然存在着法律实施过程中监督不力,导致部分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这里面有许多由家庭、地方党政等社会因素,作为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是无能为力。笔者所在的乡村学校,每年都会有学生受到家庭或者社会中偏激观念的影响而辍学务工。
国家早就规定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以前初中生上早晚自习时,还要做好早操。如果坚持得好的话,学生们的身体素质也未必会太差。然而时至今日,又有多少学校能够每天坚持下来?前不久,教育部门又规定乡村初中学生不上早晚自习,此规定,是很受学生欢迎的。然而具体执行到学校时,却被大打折扣。有的学校,根本就没当回事;有的学校倒是不上早晚自习了,周末却又变着花样租用场地让学生“自愿”去集体补课。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的法规,会被基层学校“折扣执行”或者说“明知故犯”呢?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还在于,国家对相关规定的监督力度明显不够。
推行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这么多年了,大家心目中取得的成就很大。然而,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地区和学校,仍然潜伏着“披着素质外衣的应试教育”,而且还相当严重。给家长的成绩册上打的是等级,而学校内部教师评比时却仍然是分数为上,这种情况下,让教师如何去搞素质教育?让学生如何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