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两则与中学生性教育有关的新闻:
广东率先举行并在全国引发“复制”热潮的性文化节,今年11月3日~5日将再次在广州与市民见面。性文化节活动继去年成功走进大学城之后,今年将首度进入中学校园。这也是广东校园性教育的一次探索。(2007年8月22日《广州日报》)
“男女同学(包括学生干部)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当教室、走廊等交谈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7月初,广西宜州市一中出台的《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引来学生议论纷纷。(8月22日《新京报》)
应该说,这两则新闻涉及的中学生性教育问题是很敏感的,也是不能回避的。广东省开风气之先,让“性教育进中学”,并且,请来广东省性学会专家做主题演讲,并以参与式访谈及台上台下答辩方式与中学生进行交流。应该说,这是积极的主动的教育方式。是针对青少年性生理、心理成熟较过去提前了1~2年的现实情况,而对中学生开展性教育的一种合适的方式。
性文化节进入中学校园,是否合适?在我看来,不但合适,而且,很有必要。性是与生俱来的,但未必是无师自通的,性教育既然称为教育,它当然与其他学科一样,需要学习。而性文化节是一个普及性知识的节目,又直观又有专家的指引,我想应该是一个好的教育方式。
同样是学校,宜州市一中的《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就显得十分苛刻而不合时宜了。首先是它所提要求对现代社会的中学生是苛刻的,它规定:“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应用口头语言,不用书信、QQ、手机。正常的交往应是透明的、文明的、健康的;男女同学在交谈过程中,不允许存在任何身体接触,如手拉手、拥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不良道德行为;男女同学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更不能在就餐地做卿卿我我、交头接耳等各种不道德的动作……”
QQ、手机都是现代社会非常普及的通讯工具,只因为了避免男女中学生的接触就不准使用,显得是多么的蛮横和荒唐可笑。更加可笑的是“男女同学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更不能在就餐地做卿卿我我、交头接耳等各种不道德的动作……”,我怀疑规定的制定者是否参考了中世纪教会学校的一些规则。因为只有教会学校才有可能制定如此严苛的规定。这与鲁迅先生讽刺的那些男女之大防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建议宜州市一中干脆给中学生每人发放一个防毒面具好了;或者干脆办成清一色的男中或女中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