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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污染企业忏悔 枪杆子里出环保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7-11-1 17:23:15  新快报  嵊钧  

“有环境违法行为,银行将停止贷款,”——我们知道这被称为“绿色信贷”。深圳不仅有属于中央政策的“绿色信贷”,还有“违法排污,必须在媒体上公开忏悔”的地方性措施。据称,由于认真执行上述多重新规,目前深圳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得到了明显的遏制(10月31日《新快报》)。

有关政府行为的规范,有一种非常简单但却实用的说法,即法无授权即禁止。那么,请看“绿色信贷”是什么,那是干预国民党方面之以暴易暴,兴兵倒袁,则是“再错”。不过,其前一“错”好理解,后一“错”就让人感到困难些。

而老先生说,如果当时中山先生能多一点法治观念,听从黄兴的意见而循法律途径去解决,那么,宋案很可能成为60年后美国“水门事件”的预演。

其理由是,宋案发生之后,由上海租界巡捕破案,人证、物证均十分完备。而袁氏也“通令”自辩:“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宜信口雌黄……须知刑事案件应候司法机关判决……岂容散布浮言,坐贻实祸?”

那么也就是说,宋案当时在国人众目睽睽之下,诉诸法律,未必不可行。而更重要的是,那样做无论结果如何,对中国由专制向法治转型,总是大有裨益。不幸当时的两方都缺乏法治观念,于是舍法院不用,而同时操起了枪杆子,致使历史倒退,遗祸无穷!

当然,今天我们各级各地的政府在环保工作之中所使用的并不是枪杆子,但是,其不循法治途径解决问题,不又如出一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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