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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难在哪里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7-9-12 16:23:51    鲁宁  

9月10日,一家中央媒体大篇幅报道了深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拟推出的若干“改”法。这篇报道把深圳“拟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作为当下深化“事改”的一大亮点。

我以为,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并非“事改”的实质内容,只是“事改”的形式内容。只要是“事改”被保留下来的单位,其负责人名义上的行政级别虽不复存在,但干部“同等配备”的原则绝对不会丢弃。

此判断基于两大因素: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不管事业单位的体制如何变,其代行政府“事务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属性不会变。既然它仍属政府的“外围机构”,性质上有别于一般市场法人,其负责人“事业干部”的性质就不可能变。要不然,从组织层面对事业单位的管控考评就无从着手。

其实,本轮全国范围进行的“事改”并非近期才启动,而是发端于“十六大”之后的2004年。平时对中国改革事项比较留意的观察人士当有印象,在本轮“事改”的启动阶段,层层开会、部署、动员外加集中的新闻报道,曾热热闹闹颇有些阵势。之后,关于“事改”进展的报道一度销声匿迹,直到今年以来,各地推进“事改”的做法才又偶见于报章。此现象看似费解,实乃必然。因为“事改”千难万难,莫过于对人的“处置”最难。此“最难”若不能突破,对“事改”的宣传介绍,只能局限于对“事改”愿景的美好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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