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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痛“骂”学生“抄袭”的前前后后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7-12-14 15:24:47  中国经济网    

如果说《闲话》是为“一个可怜的学生”凌叔华辩护,《西滢致志摩》中的“一个可怜的学生”则另有其人。凌叔华是不大做诗的,可以肯定,“抄了沫若的几句诗”的此学生非彼学生。陈源在时隔两个月后还要扯出另一起学生抄袭的事来“挖苦”鲁迅的“挖苦”,并非同病相怜,自然也不是见其“可怜”,不过是以此学生来为彼学生喊冤叫屈,代问罪责,亦即:“你自己做了不正当的事也就罢了,何苦再挖苦一个可怜的学生。”凌叔华诚然是冤屈的,但这种冤屈是可以用事实消除误会的冤屈。从始至终,陈源似乎都未认识到问题的实质是辩驳有无抄袭,而是凭借无端的猜想纠缠于风车、羊群的影子之战,吞吐曲折的文字背后,心思也是变形、扭曲的。

被陈源拿来做旗子为凌叔华辩护的“一个可怜的学生”,是时为北大学生的欧阳兰。他常用“琴心”的署名投寄一些抒情诗,被孙伏园误认是新起的女作家。他在1925年前后所作独幕剧《父亲的归来》与题为“寄S妹”的《有翅的情爱》,先后被人揭发抄袭了日本作家菊池宽的《父归》与郭沫若译的雪莱诗,他随即便以“琴心”、“雪纹女士”的女性化名,为自己大做辩护文章。陈源所说的“抄了沫若的几句诗”,就是那首《有翅的情爱》。从事件本身看,抄袭是真,辩护是假,非是“可怜”,乃为可恶。抄袭有违学术公德,首先是错的;明知错了,非但无悔意,反以女性化名的手法为自己曲加掩饰,更显卑劣。实在说,被误会的凌叔华是比欧阳兰“可怜”,不过陈源教授的辩护手法,似乎也并不比他眼里“可怜的学生”欧阳兰高明。

那么,欧阳兰的抄袭与做戏行径是否“该骂”?鲁迅在一则《通讯》中说:“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其实,一部西方《圣经》,通篇也多有耶和华对人类罪恶的诅咒与痛骂,就是被视作中国圣经的《论语》,里面何尝没有对宰予昼寝之类痛心疾首的詈辞?可惜的是,人间这种嬉笑怒骂的真性情与泼辣精神在讲究温、良、恭、谦、让的中国传统文化那里,被遮盖掉了,也被阉割掉了。无论事情的是非对错,“骂”本身即有违中庸之道,即被看作是不对的。鲁迅曾感慨说,中国并非学究们标榜的“文字国”而是“文字游戏国”,中国人往往“看得一切事不过是一出戏,有谁认真,就是蠢物”,所以大家“心有不平而怯于报复,也便以万事是戏的思想了之”。我想,如果大家皆能有几分鲁迅式的道德耻辱感和决不宽恕的精神,少一些聪明人的敷衍与油滑,当下学界也不至于恶风猖獗,出现冠冕堂皇的“博导”帽子满天乱飞、屡被揭发的学术造假至今仍招摇过市的怪现状了。所以,鲁迅的原则是:“骂”亦有道,只要“知道”,就该“骂”。一旦发现问题,鲁迅是断不会“今天天气哈哈哈”地马虎了事的。但是,对于陈源的指责,鲁迅是否认的,这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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