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恶如仇乃有“刻薄”恶名的鲁迅是不惮于发出“真的恶声”的,或有不“骂”,除非不“知道”。不过,鲁迅又是“知道”的,所以“骂”了,而且深恶痛绝,屡骂不绝。抄袭事件曝光后,鲁迅在1925年的4、5月间先后四次公开批评欧阳兰。先是在《集外集·杂语》中说:“新的创作家要站出来么?你最好是在发表过一篇作品之后,另造一个名字,写点文章去恭维:倘有人攻击了,就去辩护。而且这名字要造得艳丽一些,使人们容易疑心是女性。”4月23日的《通讯·致向培良》则更为明确:“‘琴心’的疑案揭穿了,这人就是欧阳兰。以这样手段为自己辩护,实在可鄙;而且‘听说雪纹的文章也是他做的’。想起孙伏园当日被红信封绿信纸迷昏,深信一定是‘一个新起来的女作家’的事来,不觉发一大笑。”在三日后致孙伏园的《通讯》文末又开玩笑说:“占去了你所赏识的琴心女士的‘啊呀体’诗文的纸面,却实在不胜抱歉之至,尚祈恕之。”鲁迅回应陈源的第一篇文章是5月30日所作的《并非闲话》,也顺手提及了“近来又刚闹过什么‘琴心是否女士’的问题”。用陈源的话说,鲁迅的确是“骂得刻骨镂心的痛快”。不过,鲁迅的痛责,是针对用女性化名“迷昏”人的做戏丑行,并非抄袭问题。鲁迅曾将男人扮女人的现象讽为“中国最伟大的艺术”(尽管可能怨责过度,比如对梅兰芳戏剧的认识),一向心存恶感,视其为病态;而在欧阳兰这类新青年那里,他看到了以香艳笔名附庸风雅的旧文人的酸腐气息和不能直面错误而文过饰非的“可鄙”与虚伪。笔锋所指,是抄袭事件背后人格精神的问题。
可见,鲁迅真正在意的,非是人,而是事。陈源出于“可怜”女友的心态怨毒鲁迅,说“他还尽量的把人家刻薄”,似乎把鲁迅描述为纠缠于个人私怨、口是心非的人了。其实,这境由心造倒更像陈源自己的写照。鲁迅对此的回答是:“似乎并不是我。因为我于诗向不留心,所以也没有看过‘沫若的诗’,因此即更不知道别人的是否钞袭。”这是确实的。其一,揭发欧阳兰抄袭诗作的文章非鲁迅所为,鲁迅也是见了文章才知道的。其二,鲁迅的批评并非专为“挖苦”、“刻薄”某个人。其三,批评重心也不在文章的抄袭,而在文风的虚伪。其四,“于诗向不留心,所以也没有看过‘沫若的诗’”。鲁迅在给白莽的《孩儿塔》作序时也说过,自己“简直不懂诗,也没有诗人的朋友”,郭沫若的诗都无意去读,更何况文学青年的无名诗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