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传言“改嫁到北京电视台”的李湘,近日又曝出官司,目前在泰国拍广告的她透露,重庆某报的报道侵犯了她的名誉权,她已经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名誉损失费20万元。朝阳法院目前已经立案,准备春节后开庭。
据悉,日前重庆某报刊登了一则标题为《李湘出老千,手机赠领导》的报道,该文称曾与李湘共事的一位广西卫视朱姓编导在其博客中曝出,李湘在主持歌友会时与他联手出过“老千”,将赢得的一部手机送给领导。
“根本就没有‘朱姓编导’这个人。而且李湘根本没有在广西卫视做过任何节目,广西卫视的主编可以作证,李湘也没有接到过这位记者的电话。然而该报方面表示只能刊登‘更正报道’,不愿意公开道歉。那我们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了。”李湘的经纪人谭先生说。
而被告方重庆某报则表示,还不知道朝阳法院立案的事,关于这件事已经交给该报的常年法律顾问于律师去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