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庄艺术家败诉后,农村房屋的小产权问题再次引起众多争论。农民个人或乡村机构一旦起诉购房人,当初的购房合同不会得到现有法律的支持———这正是购买小产权房者面临的法律风险。
农民悔约艺术家败诉
7月23日,距离上诉期满只剩下两天,艺术家谭小勋、李玉兰夫妇递交了上诉状。
这对艺术家夫妇籍贯河北邯郸,现居通州区宋庄镇。李玉兰说,2002年,他俩在宋庄镇辛店村买下马海涛父亲马万春名下的房屋及院落,房屋作价4.5万元。“当时,宋庄的房子远没有现在这么值钱。”李玉兰没想到,2006年年底,马海涛、董秀梅夫妇突然提出要撤销合同、收回房子,并以此起诉。通州区宋庄法庭作出判决,马海涛将自己房屋卖给李玉兰的买卖协议无效,判令马海涛向李玉兰支付93808元作为房屋补偿,限李玉兰90天以内腾退房屋。
艺术家面临无处可居
在宋庄镇,李玉兰、谭小勋夫妇并不是唯一被起诉的购房艺术家。王立则是去年以来的第一个,他的被诉就像开始推倒一副多米诺骨牌。2006年10月起,陆续有李玉兰、王庆松、杨大味等12名艺术家被起诉,涉及宋庄镇白庙村、辛店村、小堡村、大兴庄村等地的9处农民房屋。
这些案子中,所有原告都是宋庄的本地农民,所有被告都是外地来宋庄的艺术家,案由都是原告要收回原来售出的房子。
现实是,宋庄镇一个农家院三四间房的年租金已由三年前的三四千元涨到1万多元。2006年,宋庄镇被确定为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之一,其土地、房屋的升值空间还很大。
王立则说,目前,宋庄已吸引约1500名艺术家,其中的百余人已购买农民房。如果还有村民单方面毁约,很多艺术家将无安身之地,这或许会影响宋庄对艺术家的吸引力。
小产权房背后的风险
在宋庄,农民私有房屋的交易,从1994年第一批艺术家到来就开始了,方力钧、刘炜、张惠平等人是最早一批买房的艺术家。
李玉兰夫妇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协议和土地使用证。不过,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人仍然是辛店村村民马万春,而不是李玉兰,她的名字出现在变更记事中。其中载明,“房屋出售给李玉兰使用”。法院的判决彻底打碎了艺术家购买农民私有房屋的美梦。《京华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