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着这些地名,我们不难体验到一种亲切感。《北京的胡同》一书作者翁立认为,胡同名儿之所以如此通俗化和世俗化,一是因为“北京人直爽实在”,所以起名也实实在在,直截了当;二是因为一个地名只有通俗、上口、好记,让人一听就明白,才叫得响、传得开。这当然并不错。但我同时也认为,它们恰好证明了北京是一个“田园都市”。否则,就不会有扁担胡同、椿树胡同、辘轳把胡同、磨盘院胡同 这些带有浓浓的乡土气息的胡同名,被认为是上口好记叫得响的,岂非恰好说明北京人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乡土情结一?
北京人的这种心理和这份情感,更像是“平民的”,而非“市民的”。平民和市民是两个概念。市民是“工商城市”的小民,平民则是“田园都市”的小民。所以,平民更接近农民。老北京的平民,是相当“农民化”的。他们爱吃的是硬面饽饽荞麦饼,是冰糖葫芦豌豆黄,而不是奶油蛋糕冰淇淋;爱喝的是二锅头和大碗茶,而不是威士忌和咖啡;爱过的是清明端午重阳节,正月十五挂红灯,而不是圣诞节和情人节;爱玩的是养鱼养鸟养蛐蛐儿,是逮蜻蜓、黏知了、放风筝,是那些让人亲近自然亲近土地的娱乐活动。甚至他们爱听的也是那些带有泥土味的吆喝声:“栗子味儿的白薯”,“萝卜——赛梨”。
北京人生活中的这些平民味儿现在是日渐稀薄 但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只有这种平民味儿,才是正宗的北京味儿。它也是北京最让人怀念和难以忘怀的东西。没有太多的人在乎北京的皇帝、官僚和学者(个别特别有名的例外),也没有多少人记得满汉全席(也许根本就没吃过),但记得天桥的把式、厂甸的庙会、隆福寺那些可心又便宜的东西,记得八月十五的免儿爷,记得豆汁儿、灌肠、艾窝窝和炒肝儿。北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属于平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