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城市却不是最古老的社区。最古老的社区是乡村。乡村是从原始氏族的集聚地转化而来的。“(乡郎)”这个字,无论金文甲骨文,都是像“两人相向对坐共食一簋”之形。也就是说,“(乡郎)”的字形,就是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当中放一个饭桶。所以杨宽先生在《古史新探》中说,乡这个字,“是用来指自己那些共同饮食的氏族聚落的”。
后来,阶级分化了,氏族变成了国家,尊贵的老爷天子、诸侯、大夫们也不再和自己的“子民”们共一个饭桶吃饭。他们(当然要带上自己的奴仆)另择“风水宝地”而居,或在原居住地划出一个圈子,形成一个新的社区,并用高高大大的墙把这个新的社区和旧社区乡村隔离开来。这个用墙划出的社区,就叫做“城”,也叫“都”或一邑”,而那墙就叫城墙。要之,就起源而言,所谓“城”,就是古代的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大夫采邑。或者准确一点说,是它们的中心区域。城墙之外的地方,就叫“郊”,就叫“野”,更远的地方则叫“鄙”,是乡村社区的所在地。一墙之隔,尊卑判然;大门内外,贵贱不一。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或者准确一点说,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它一开始就是和门和墙共生的。没有城墙和城门,也就没有所谓“城”。恰如喜仁龙所说:“正是那一道道、一重重的墙垣,组成了每一座中国城市的骨架或结构。”因此,当我们突然发现一座圮败的废城时,能够看到的往往只有城墙,比如吐鲁番郊外的高昌和交河古城就是。
当一座座城邑或城堡被高高的墙和大大的门圈围起来时,城与乡,就成了中国古代两种最主要的社区。介乎其中的则是“市”。所谓“市”,就是集中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因为老爷大人们虽然高贵,也要吃饭,而且要吃好的、新鲜的,光靠进贡,似乎不够;乡民小人们虽然卑贱,也要零花钱,也想买点城里的好东西。城里的精品要出去,乡里的时鲜要进来,这就要“城乡互市”,也就要有“互市”的地方。这个专门用来做交易买卖的地方,就叫“市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