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的第二个作用,就是为艺术立法。如果说门类艺术学是“铁路警察”,那么,一般艺术学就是“公安部长”,美学则是“全国人大”。也就是说,美学研究的,是艺术和审美中那些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而不是具体的“案子”。再打两个比方,美学好比城市规划,一般艺术学好比城市设计,门类艺术学好比建筑设计;或者说,美学是董事长,一般艺术学是总经理,门类艺术学是部门经理。美学,是不是不能不要?
但这只是“要”美学的原因,不是“学”美学的理由。一个人,如果既不是“人大常委”,又不搞“城市规划”,为什么还要学美学呢?
知识好比数据,方法好比程序,智慧则是设计程序的程序
这就牵涉到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目的,一般都被说成是知识的授受,而知识则被看作是有用的东西。所以,一门课程如果看起来没什么用,就很少有人去听。这其实是大谬不然。首先,教育的本来目的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就必须既学有用的东西,又学看起来没用的东西,才可能全面、丰富、自由。第二,教育决不等于知识的传授,更不等于知识越多就越好。好的教育应该是传授方法而非单纯地传授知识。也就是说,给你一把打开宝库的钥匙(方法),而不是给你一堆金银财宝(知识)。第三,比传授方法更重要的是启迪智慧。如果说传授知识好比录入数据,传授方法好比拷贝程序,那么,启迪智慧就好比设计程序。设计程序也是要有程序的,这就是智慧。有了智慧(设计程序的程序),没有数据(知识)也能获得数据,没有程序(方法)也能获得程序。相反,没有智慧,就不是人才,顶多只能算是一台电脑。如果连方法都没有,那就只能算是一张刻满数据的光盘了。所以,方法比知识重要,智慧又比方法更重要。
美学的意义正在于启迪智慧。这些数据只有一个作用,就是用来支持它的程序。这个程序就是对美和艺术的哲学思考。哲学绝非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枯燥、丑陋,因为它的本来意义是“爱智慧”。真正的哲学,作为“设计程序的程序”,都是怀着对世界、对人生、对真理、对智慧的爱来设计的。何况美学的程序,还要靠美和艺术这两种赏心悦目的数据来支持,岂能令人望而生厌?如果令人生厌,那一定是“伪哲学”和“伪美学”。
实际上,美学就是用哲学之剑解艺术之谜,将体验上升为智慧。因此美学能使我们成为一个既有智慧又有体验的人,至少也可以让我们变得聪明一些。这就叫“看似无用,必有大用”。
为什么美学必须是美学史
美学的意义既然在于启迪智慧,它就只能“破门而入”。因为智慧与知识不同。知识关乎事物,智慧关乎人生;知识属于社会,智慧属于个人;知识可以传授,智慧不能转让。这也是电脑与人心的区别。电脑里的程序是可以拷贝的,人心中的智慧却只属于他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