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看过一场《小英雄》的电视剧,描写毕佛的父亲,一天收到老情人的电话,说要路过此镇。此镇正是他们当年旧游之地,如今男婚女嫁,颇思旧梦重温,于是相约一见。不料那天到来,两人却阴错阳差,老是碰不到:他到甲处,她竟刚离开;她到乙处,他又方才走。最后交错了一下午,也缘悭一面。到了晚上,他收到老情人留下的一封信,大意说,虽没碰到,她却一下午把旧游之地,一一重临,见景生情,有不少美的回忆。最后转念一想,忽然觉得,两人如果不再鸳梦重温,永远保留“记得当时年纪小”的印象,岂不更好?于是她留书而去,走了。从“俗情”观点看,大家好了一回,情缘未了,见面一个,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相见争如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更要得、更漂亮,这就是“奇情”。
“奇情”论者的价值判断,是绝世的,是独立的,它对得失的衡量与鉴定,与“俗情”标准不同。“俗情”的标准是“尽”字,“奇情”标准却是“舍”字。“尽”是一切事情都随波逐流的做,做到胃口倒尽、感情用光、你烦死我、我烦死你为止,一切都“赶尽杀绝”的干法,不留余地,也不留余情。市井小民在男女情变或婚姻破裂时候,最容易犯缺乏节制的“尽”字,最后经常是和平开始、战争结束,“赶尽杀绝”,一切反目相向,丑八怪已极、不漂亮已极。这是“俗情”标准。
相对的,“奇情”标准却高竿得多,因为它能“舍”。“舍”是一种智慧、达观、艺术、决断的结合,它的特色之一是常把“进行式”转变成“过去式”,它常在“俗情”标准的中点上,做为终点,在“看起来还没完”的节骨眼上,戛然而止,宣告完了。“舍”是速决,是早退,是慧剑斩情,是壮士断臂,是为而不有,是功而不居,是浓抹处淡妆,是无情处有情。
介之推不言禄,是一种“舍”;鲁仲连不受酬,是一种“舍”,以他们的功德,“言禄”“受酬”按“俗情”标准,也是应该的,可是按“奇情”标准,他们进一步表现了“舍”却是神来之笔,点睛之妙,益见其高。
在人类历史上,有太多太多“舍”得动人的奇情故事,我最欣赏的一个,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唐太宗是历史上最有“奇情”气质的英雄人物,柔情侠骨,一应俱全。在打天下的政治斗争中,当然他有和人一样的霹雳手段,但在这些政治性的“俗情”以外,他有许多“奇情”,使江山多彩,为人类增辉。在打朝鲜那一次,他因补济困难,必须退兵,退兵前,却送礼物给敌人,表示对他们守城不降的欣赏,这种对敌人的心胸,绝不是小鼻子小眼的现代政治人物干得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