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毅然打断他的话说:“我看还是算了吧,公事要公办就让他们公办去拉倒,预备一个死哩,也要死得痛快些,不要被人家零碎吃光了,拿钱塞狗洞还得受气。”
张律师也咧着嘴巴笑道:“蒋小姐,你这可是怪我办事不力吗?史先生这件事可是真不容易办哩。人家都知道他得了二十根金条,这就不想大家分润些,还肯给他白帮忙吗?不然呀,就凭我张某人这些面子,怕还不是闲话一句,还要用什么金呀银呀的。蒋小姐,一个人要想得明白,钱财本是身外之物,什么地方来的自然还从什么地方去,只要财去身安乐,像史先生这般人才,还怕出来之后没有别的方法去弄钱吗?”我听着觉得万分刺心,以后便决定不再去理他了。
史亚伦在地方法院看守所里也混得熟了,他们得了他的好处,便替他设自去,叫他装病住在监狱医院里,可以自由行走,不必再挤到普通监房去了。他似乎不再像从前般恐慌畏惧,他只觉得这是无所谓的事,在监狱里他还认识了许多朋友。大家谈谈犯罪的经过,有许多人都是累犯了。”在这个社会上,不犯罪又去做什么事呢?我们并不后悔不该犯罪的,只是后悔犯罪行为欠续密,致被抓了进来,进来以后又没有大亨帮忙,以至委屈了这许多天罢了。着许多比我们犯罪更大的人都逍遥法外,说起来我们还是冤枉的哩。”他们的意见大致是如此。
史亚伦在写给我的信中也说:“我起初只觉得以后是完结了,没脸再见人了,现在才知道这是无所谓的,社会上大骗子多得很哩。我只不过骗一个不相干的外国人,得了这区区二十条,又有什么罪过呢?更何况这二十条现在已经有大半数给别人转骗去了,而我自己并没有享受过什么,今天却还在这里面受罪,我的罪与罚又是多么不公平呀。唉,小眉,你不知道其实谁都在做着犯罪行为呢?譬如说最普通的便是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好,商人滥发支票等等,这不都是犯的刑事的吗?只是对方不敢或不愿告发,他们也就无所谓了。我现在只是难过自己的不幸,而再没有什么惭愧与悔恨哩。”
监狱生活不能予犯人以觉悟,却更把他们教唆坏了,这又岂是立法者初料所及的吗?史亚伦究竟是一个聪明青年,误入歧途,终究会觉悟的,我要救他出来。
结果是我假借窦先生的名义,向另一个有地位的人说了,由他去说情,这样史亚论就当庭交保出来,这件事情仿佛也淡下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