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叫大磊。我们从小就认识,过家家的游戏玩到5岁。但是角色的安排是我做妈妈,他是孩子,我上班、做饭给他买玩具。有天“妈妈”爬上了一个高台,下不来了,“孩子”很勇敢,叫“妈妈”别哭,先坐下,再张开双臂,用力把我抱了下来。邻院的奶奶们看见了,问:“伟伟!大磊好不好啊!”“好!”“怎么谢他啊?”“我长大了和他结婚。”奶奶们都乐,她们喜欢这样的玩笑,我以为她们不信还拼命的证明:“我只和他结婚!”这是我们家这片流传至今的一个故事,很经典。现在想起来,有点遗憾的地方,我发死誓的时候怎么忘了看看大磊的表情呢!也没问他想不想娶我,如果是我一相情愿,多没面子。后来,我5岁上学,大磊比我大,但是小我一届,我开始不叫他大磊哥哥,叫他小屁孩儿。这个故事便没了下文。
可能是学龄前就有青梅竹马的经历,所以上小学那会对“男生爱女生。”“女生爱男生。”这一套颇为轻车熟路。恰好同桌是个长的挺精神的小男生,对我还不错,我经不住他没事儿送张贴画儿买块儿糖,也就对他另眼相看,给足了面子。具体表现无外乎就是玩追人的游戏时,看着男生们大喊着“抓媳妇儿了”狂跑过来,在他前面故意给自己使个绊儿,让他抓住,装的跟真的似的。或者在跳“洋娃娃和小熊跳舞”的时候,只做他的“洋娃娃”,顺理成章的手拉手,跳的小脸红仆仆的,所谓幸福就是能闭人耳目的挤挤眼。小学生的爱情是多半是爆米花、泡泡糖给贿赂出来的,一起哄,就能出来一对儿,简单的要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乐在其中。找个不错的小男生演演对手戏,权当为以后念了个预科。
初中的时候,我们的恋爱行经被称为“早恋。”既然叫“早恋”就明摆着还是实习期。不过一上初中,心气儿就和小时候不一样了,老觉的自己个儿象个大人似的,“成熟”是那会儿日记中用的最多的一个词儿,所以谈恋爱也该有点专业的味道。想专业也不太容易,这要求你得不落俗套,花样翻新,我们小学的那点东西是不算数的。经验约等于零,但有经验的大人们是死活也不会教你这个的,幸好教科书遍街都是——琼瑶和岑凯伦的小说,倒也方便我们自学。两位阿姨对我的影响之深在十年后的今天仍看的出痕迹。我看岑阿姨的第一本小说叫《幸运指环》,讲了一个女孩在指环的保佑下得到真爱的故事,可能结局太美了,于是我对指环的魔力深信不疑,就算是现在我每戴一枚新的指环都要虔诚的祈祷一番,誓言里都是白马王子快现身的主题。琼瑶阿姨的两本书也是让我百读不厌的,一本是《心有千千结》另一本是《聚散两依依》,两本书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帅帅的男主角都是反叛不羁的长发男生,迷的我一塌糊涂。我十二岁起到二十二对男生的审美就彻底没变过,喜欢浪子型的,看见长发迎空,自由飘逸,就会心驰神往,想入非非。说狠点儿,这多少还影响到后来我对摇滚乐和另类艺术的痴迷。
蓝本有了,幻想够了,愿望是美的,但是真刀真枪的想实践在校园里是行不通的,老师家长们谈“早恋”色变,我们的胆子也没大到敢顶风作案,偷偷摸摸的恋爱能有20%琼瑶模式的原汁原味就不错了。所以纵使我喜欢长发男生,在校园里和我有瓜葛的头发都是被教导处老师审理过的,不长不短的学生样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