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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宣传日介绍

中国校园文化网  www.ccca.org.cn  2006-10-24 11:41:05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 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2001 年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其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目的是要通过开展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力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中国已经开展了15年,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普法工作继续向深度拓展,向广度推进,初步实现了从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向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法律意识的转变,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践的转变。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3日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说,现行宪法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中共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将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写入宪法.特别是宪法序言,最集中体现了中共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根本意志,是宪法的灵魂,同宪法条文一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违反宪法序言,就是在最重要的问题上违反了宪法。
 
李鹏指出,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决不容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中共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宪法, 做守宪护宪的模范,在发表讲话,进行决策时,都必须对照宪法,看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做到违宪的话不说,违宪的事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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